录,仅限应届生报考,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通过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政审和面试。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联系电话:029—63909105。
(5)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说明
综合评价招生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学校自主评估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报考综合评价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须报名参加报考学校自行组织的测试。
(6)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院校及专业计划说明
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急需紧缺涉农专业、航海类本科专业、民航招飞、外语非通用语种专业、香港院校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院校及专业,依据学校申请,安排在提前批本科C段录取,报考考生须认真阅读我省相关招生政策和院校章程。
(二)提前批文史类专科计划说明
1.公安高职(专科)专业计划说明
报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民族须为汉族。
2.定向培养军士计划说明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史或理工类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职(专科)相应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规定时间参加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3.航海类高职(专科)专业计划说明
报考航海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认真阅读相关专业关于身体、性别的限制要求。
(三)单设本科批次计划说明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参加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经县级招委会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该批次志愿。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单设本科批次投档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分A、B两段,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A段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招生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数线,B段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公安部、司法部所属各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本科A段,报考考生在填报志愿后还须通过对应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
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高职(专科)批次前专门栏目计划说明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之前专门栏目录取,只有取得有关高校及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
(五)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计划说明
1.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计划说明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详见《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定向就业计划说明
定向就业计划主要包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面向全省所有考生进行,专业名称后注明“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报考考生应到县(区)招办领取并填写《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并将申请书寄送至报考院校。
3.预科班计划说明
预科班计划分为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两类,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有关院校本科相应批次后进行。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经审核符合边防军人子女资格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六)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计划说明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未在本报中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在高考招生计划栏目中查询相关招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