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对参加本校专业课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不编制来源计划。本汇编中除以上所列院校(专业)外,其他未标明招生计划数的院校(专业)即属此种情况,符合我省相关规定,参加这些高校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按公布的专业填报其志愿。
(四)录取有关情况说明
1.我省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①省内院校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省内院校除播音编导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③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④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成绩的方式排序录取。
2.艺术类本科A段,我省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我省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3.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投档录取规则为上述我省规定的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录取规则。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符,以我省规定为准。
4.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C段、艺术类专科B段,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将一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再将二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投档后,院校负责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招生章程(简章)中录取规则不明确的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职教单招计划说明
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计划招收对象为参加我省单独组织命题考试的“三校生”(即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汇编中分本科、专科公布计划。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录取安排与提前批次在同一时间段。
五、重要提醒
(一)各院校在陕招生录取批次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院校在陕录取的实际情况,经院校申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的。有的院校在陕录取批次与在其他省份所安排的批次不同,在彻底取消录取批次之前,此类现象属正常情况。关注院校在不同省份录取批次安排情况的考生,应直接向招生院校进行咨询,慎重做出自己的选择。
(二)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达的招生计划为数据库格式,本报是对数据库部分字段的文本内容呈现。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除参考本报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外,还需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章程,以免出现自身条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要求的情形。本报发布的身体要求、教学地点、专业备注等信息与院校招生章程不一致的,以院校招生章程为准;院校招生章程与教育部、我省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我省招生政策为准。
(三)截至本报交稿付印时,有部分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尚未确定,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获主管部门审批后公布的为准,考生可登录院校官网查阅院校招生信息,或向院校直接咨询。
(四)截至本报交稿付印时,部分高校仍未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本校2023年度招生章程,拟报考这部分高校的考生,务必要及时关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向院校直接咨询。
(五)本报出版后,如部分高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有调整和变动,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六)《2023年普通高校在陕招生文史类分校分专业计划汇编》,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刊登和转载,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