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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 陕西省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录取,直至完成计划。
  (二)国家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意见》(教高〔2015〕6号)要求,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统一制式的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国家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