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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办法
  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将教育部下发陕西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分送各地,各市安排所属有关县(区)按照报名条件完成资格复审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
  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