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4个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艺术学院(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本科专业)、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3个本科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两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艺术类本科C段除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艺术类专科A段是省内美术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艺术类专科B段是除A段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对参加本校专业课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不编制来源计划。本合订本中除以上所列院校(专业)外,其他未标明招生计划数的院校(专业)即属此种情况,符合我省相关规定,参加这些高校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按公布的专业填报其志愿。
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实行全省统考。合订本中艺术类专业名称后如只注明“美术类”、“播音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即可分类填报;如专业名称后注明“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且“须校考合格”,则统考和校考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二)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实行联考(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省内院校相关专业志愿,院校招生专业要求的联考成绩类型在专业名称后注明(例如:使用陕西省联考“音乐学A1”成绩)。
(三)省内高校表演类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校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
(四)省外高校除美术类、播音编导类外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校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部分省外高校未组织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考,要求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在其专业名称后已注明(例如:使用陕西省联考“音乐学A1”成绩),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其志愿。
(五)我省规定,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