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
国家级师范高职院校和省级师范高职院校
招生时间
参照综合评价招生时间执行。
招生对象
与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完全相同。
考试办法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综合评价招生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根据自愿可联合或单独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2.示范性高职院校将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并对不同类型的考生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联考成绩在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的各示范性高职院校间通用。各院校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测试成绩是否互认,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在其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