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
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5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zsb.xacom.edu.cn/)查询报名安排,按规定程序报名。
考试
省内院校音乐类实行联考,专业课联考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
考生须知
1.省内院校(不含西安音乐学院)音乐类类专业录取统一使用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全省音乐类专业课联考合格的考生,拟报考西安音乐学院还应参加该校组织的校考。
2.省内院校音乐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省内院校联考成绩录取,应在公布招生计划之前向陕西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公布其招生计划时将予注明。公布计划之前未提出而在录取过程中提出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其申请只能在集中录取期间公布征集志愿时受理。
3.院校音乐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4.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跨省校考的除外);省外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我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具体考务事宜与西安美术学院联系。